赛事规程

重庆市第一届智力运动会象棋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重庆市棋院
长寿区体育局
永川区体育局


三、比赛时间、地点
2018年8月16日至19日在长寿区举行青少年组比赛。
2018年10月10日到14日在永川区举行公开组项目比赛。


四、竞赛项目
(一)公开组比赛项目
1.业余男子团体
2.业余男子个人
3.业余女子团体
4.业余女子个人
5.大学生个人
(二)青少年组比赛项目
1.青少年甲组团体
2.青少年甲组男子个人
3.青少年甲组女子个人
4.青少年乙组团体
5.青少年乙组男子个人
6.青少年乙组女子个人


五、运动员资格
(一)按照《重庆市第一届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的条款执行。
(二)各组参赛棋手须按照组委会规定注册且已按规定时间完成注册手续的运动员方可参加比赛。代表行业体协参赛的棋手必须是该行业的正式职工。
(三)大学生组的参赛棋手需有重庆市全日制大专院校学籍且比赛期间尚未毕业。
(四)无注册单位且具有一级棋士以上称号的象棋运动员可提交运动成绩证明,在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注册后,经组委会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可以个人名义参加比赛。
(五)公开组运动员应具有参加全运会、智运会业余比赛资格【业余组棋手应为3年内未参加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中国象棋协会主办的全国象棋锦标赛(团体、个人),且无国家级运动健将(含)以上称号、无等级分、未注册者】。


六、参加办法
(一)参加单位
计算团体总分的参赛单位(区县、行业代表团、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体育俱乐部),可根据项目设置组队参加各项目的比赛,参加8项(含8项)以上比赛的单位可报领队、副领队各1名,教练2名,参加4项(含4项)以上比赛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2名,参加4项以下比赛的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
1.每支代表队最多可报20名运动员参赛。
2.各项目人数、年龄、性别限制:
参加公开组比赛运动员年龄在70周岁以内,每参赛单位可报业余男子组运动员3名,业余女子组2名。
大学生个人赛每队限报3人,性别、年龄、业余不限;
青少年甲组男子个人、青少年甲组女子个人每队每组限报3人,年龄为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青少年乙组男子个人、青少年乙组女子个人每队每组限报3人,年龄为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3.所有参赛选手可跨组兼项参赛。
(二)报名
1.青少年组于2018年7月27日,公开组于2018年9月10日在重庆市棋院集中提交电子报名表及盖章纸质报名表及健康证明、意外保险等有关资格审核材料报名。
运动员年龄在60至70岁,需提交本人及直系亲属签字的健康、安全责任书,承诺对非主办方责任的健康、安全事件自行承担责任。
2.青少年组需于2018年8月7日前,群众比赛组需于2018年9月28日前在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完成注册手续,方可参加比赛。
报名参赛的运动员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参赛的,青少年组在8月7日前,公开组于9月28日前,可经组委会批准进行更改。若参赛单位对报名参加的项目(小项)无故弃权,该单位将失去下一届重庆市智运会该项目(小项)的参赛权,主办单位将保留进一步处罚的权利。
3.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志刚    电话:63901703
邮箱:
2096471045@qq.com
(三)报到与离会
1.各代表队在比赛开始前1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
2.技术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技术官员报到日期另行通知。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象棋竞赛规则》。
(二)暂定各项比赛办法为:采用瑞士制加淘汰制,视实际报名情况最终决定比赛轮次和比赛办法。
(三)未尽事宜将在《竞赛补充规定》中说明。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按照《重庆市第一届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的条款执行。


九、裁判员和仲裁
(一)裁判长和骨干裁判由主办单位统一选派,不足部分裁判员由承办单位解决。
(二)仲裁
1.提前成立仲裁委员会并公示。
2.所有申诉必须在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裁判长提交书面申诉书,并交纳1000元人民币申诉费,胜诉退回。


十、其他
(一)参照《重庆市第一届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的条款执行。
(二)参赛棋手公示、竞赛补充规定等其他事宜将于网上另行公布。
(三)违规处理具体办法将在《竞赛补充规定》中说明。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重庆市第一届智力运动会组委会。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